上海企业所得税筹划案例


发布日期:2018-01-23

上海企业所得税筹划案例

随着营转增体系的完成,国家进一步推行金税三期,这些系统的全面推进,使得以前大部分公司从外部买发票抵成本,抵增值税,抵所得税的做法慢慢无法继续实行。客户为了自己的利益,会强烈要求我们开具发票,而我们自然而然,必须要求我们的供应商开发票给我们。

 

这样的做法,使得很多企业中以前都不在企业里面流转的业务,不得不回到企业中来,越来越多的利润从企业体外回到了企业体内,带来了企业利润的上升。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企业利润的征税方式主要如下:

 

企业利润征收 25%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利润扣除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分红收益,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一个企业实现了一年100万的利润,其应交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剩余的75万需要在分红时缴纳15万个人所得税,所以对于企业的股东而言,从利润到*终的利润分取,一共缴纳了40%的税金。

 

企业所得税如何合理避税:

 

对于利润高,所得税多的问题,一般而言,可能存在如下几种方案税务筹划方案:

 

1 寻找一个企业所得税税率极低的税收洼地,将所有业务转移到新的税收洼地;

 

2 通过利益或者其他费用输送的方式,将高利润以收入的方式转移到税率洼地设立的新公司中;

在这里,普润商务提供两个好方案:

霍尔果斯

崇明个人独资型

特定行业实行企业所得税全免政策

可实现固定税率的核定征收模式

直接减免企业所得税额

直接减少企业利润额

未解决股东分红个税问题

股东分红个税问题也已经解决

企业利润立刻提升25%

企业成本立减70%以上

适合大型企业

适合中小企业

请根据您企业规模选择以上方案。


下面普润商务就以利润转移模式来举例为大家解析节税方式和效果:
 

假设上海普润软件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下称A公司),年收入为2000万元,费用支出在1000万,利润为1000万元,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下称B企业),将A公司的利润中的500万元转入B企业,具体节税效果比较如下:

A公司利润500万部分

B企业

增值税:因为是公司利润不再涉及增值税

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

企业所得税:500*25%=125万元

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分红):
  (500-125)*20%=75万元

个人所得税:500/1.03*10%*35%-1.475=15.51万元

合计:125+75=200万元 

合计为:30.07万元


分析:不管B企业为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其所承担的增值税税额A公司都可以用来抵扣,等于是A公司应该承担的增值税部分的转移到了B企业,所以B企业实际担负的税额只有个税的15.51万元,那么算下来的税负15.51/500=3.1%,B企业相对于A公司节约税款为:200-15.51=184.49万元,节税比例高达:184.49/200=92.25%。

备注:A为一般纳税人,B为小规模向税局申请代开,B缴纳的增值税税额A企业可以全额抵扣,这种配套使用节税****。当然B为一般纳税人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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