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营业执照变更申报材料


发布日期:2020-04-17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修改过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5、新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它有关文件。(注: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上述变更材料后,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办理工商转出(到迁出地工商局办理) 申报材料: 《企业迁移通知书》(注: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领取新营业执照(到迁入地工商局办理) 公司注册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